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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該怎麼解釋犯罪行為?那是由於腦部疾病還是轉生前計畫好的——既然沒有偶然?

光之兄弟:

這是個大問題。我們要儘量給你們一個簡單的回答。

犯罪的很多是年輕靈魂。他們無法抗拒負面勢力的影響,因此會在無意中犯下罪行。

我們下面說的話會讓你們吃驚——對年輕靈魂來說,犯罪不是特別嚴重的事。他們若是幹下了不理智的事情,可以在這一生中通過忘我犧牲和聖愛的行為而徹底贖清罪過。

別忘了在地球上,有些靈魂轉生為人前剛剛離開動物界。動物殺害別的生命時意識不到自己的行為。某些罪犯殺人時也意識不到自己的行為。只有當一個人在完全清醒的意識狀態下、殘忍地實施犯罪時,那才是應受指責並要承擔業力的。他通常會在另一生為此行為付出代價。

問:因感情而犯罪該怎麼解釋?

 

光之兄弟:

那也是犯罪,並不是說出於感情而犯罪就該得到更多的同情。

人可以控制自己的動物性。當人為感情而犯罪時,是其動物性和自私的愛占了上風。這種罪和在完全清醒狀態下犯的罪一樣,肯定會受到業力的懲罰。

 

問:有些罪犯曾一直行善,他們和別的罪犯有什麼區別?

光之兄弟:

罪犯有許多種。有的罪犯曾經比那些自以為慈善的人慈善得多。

慈善不應該讓人看到,而應該活出來。你們明白這個差別嗎?

某個罪犯也許經常行善,只是出於某種原因而失足了。我們指的不是那種惡魔般的犯罪,而是指靈魂因某種事故而跌落的那種犯罪。

如果這個罪犯意識到了自己之所是並在聖愛中救贖自己,那他的靈魂就可以提升得很高。

所謂的“罪”根本不像你們認為的那樣。上帝是公正的。上帝是仁善的。祂不會懲罰你們,不會審判你們。祂愛你們,幫助你們。

上帝不是一個人,而是一股力量,是一股神奇的宇宙聖愛力量。這股力量在你們內在。要好好領悟這一點。

 

問:在戰爭中因執行命令而殺人的人會被神聖法則視為罪犯嗎?

光之兄弟:

不會。他們在那種情況下不會被視為罪犯。

其實“罪犯”這個詞在我們看來沒有任何意義。有些人完全清楚自己在做什麼,也有些人並不清楚——他們那麼做是為了服從命令,為了愛國……因此這些行為的意義完全不同。

沒有懲罰。從未有過懲罰,僅有因果法則的實施。

只有當一個人在完全清醒的狀態下,出於金錢目的或僅僅出於殘忍及其它應受道德譴責的理由而殺死一個生命時,因果法則才會起作用。

 

●訊息提供:光之兄弟群體

●莫妮克·瑪修( Monique Mathieu )傳導

●廬影譯自其法文網站“從天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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